你和我也許有所保留,但堅執社會公義的主角夜神月,卻深信不疑。他藉著死神的筆記,以自己的道德標準,把社會上的罪犯通通處死。
驟眼看,夜神月懲奸警惡,伸張正義是合理的。但合理不等同合法,他按己意用筆記奪去人命,雖手不沾鮮血,但與手執兇器的殺人犯沒分別。犯罪者固然要伏法,但刑罰有輕重,如果一概以「死」懲處,那對於「罪不至死」的犯人,豈非不公?惜夜神月嚐過殺人的滋味後,更認同自己的做法,更認為此舉比法律更有效地張顯社會公義,於是,他不問原委,把所有疑犯、囚犯、通緝犯、被撤銷起訴的犯人全部殺死。
在操控生殺權的同時,他的良知早已不知不覺被這種權力腐蝕,反被權力操控,迷失自我。 為保權力不被取締,也為免身份被揭,他設計擾亂警方視線,甚至鏟除異己,把調查他的探員置諸死地。最可怕是,眷戀權力的他到最後甚至濫殺無辜,犧牲女朋友的性命以換取警方的信任。他心狠手棘,難怪死神流克說他:「比死神更像死神!」
這場警方與死神鬥智鬥力的遊戲雖尚未結束,但有一點可以肯定,夜神月經已走上不歸路。
以公義為殺人理由,不只夜神月,社會上的人,許多都以此消滅異己,保自身利益。法律的存在,彷彿是一個虛假的文明象徵。
有時,人的心魔,比肉眼能見之惡魔更可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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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
Happy Prince
島野香
